一、腾讯直播服务商计划简介
腾讯直播启动新一轮服务商合作及认证计划,希望您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批量引入有私域流量的商家使用腾讯直播工具,我们将通过有竞争力的激励政策,辅助服务商推广商家入驻。此计划旨在以点带面,以服务商为支点,推动拥有有私域流量的品牌方/内容主/中小型电商商家入驻腾讯直播,进行私域生态内容运营,达成粉丝积累活跃,并最终转化变现。满足资质要求的机构可按照如下流程提交合作申请,合作申请初步通过后将成为平台试运营服务商,获得平台运营的专属指导和资源支持,实现扩大自身影响力、提高商业化效率的目标。
二、服务商基础资质要求
有意愿入驻的伙伴,请先自行评估是否符合基础要求
1、 企业必须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有固定办公场地,固定员工不少于20人;
2、 公司成立1年以上,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元;
3、 公司有一定的优质商家资源,且有市场策划及宣传能力;4、 承诺遵守腾讯直播平台发布的相关规则,保证合法有序经营;
5、 信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税务、债务违约记录,不存在任何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或潜在纠纷,未与腾讯或及腾讯相关投资企业之间发生有过重大合作纠纷。
三、资料审核
请在腾讯直播指定入驻平台上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资料内容达不到要求的,官方将驳回合作申请,提供不实信息的,一经发现马上停止合作,并严肃处理。
1、基础信息: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法人信息、联系人信息、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开户许可证等;2、公司情况介绍及优势说明(PPT格式或PDF格式)
1)公司介绍: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历程、产品与服务、业务规模、主要客户、成功案例等;
2)公司背景:公司及高管背景,资本情况等;
3)纳税人身份和开票能力说明:
a. 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b. 开具专用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c. 所开具专用发票的税率;
d. *现代服务*推广服务费/信息服务费类增值税发票的截图。
4)能力举证:
>公司业绩:公司收入、行业排名、后台截图等,如作过其他平台的服务商,请单独列明
>荣誉证明:所在领域运营成果荣誉 :如某平台十大影响力机构;某平台年度十佳公会等,请提供具体有效的荣誉证明照片或截图(如奖杯照片等,没有可不填)
>权威机构推荐:知名投资机构、投资人、腾讯各平台业务负责人推荐信(没有可不填)
5)资源举证:
>商家资源:请提供可控的商家资源信息清单,数量不少于20个,商家信息包括商户简称、简介、行业、营业执照名称、私域粉丝数量等
>优势资源:如培训资源、供应链资源,品牌合作资源、代运营资源等
6)合作方案:贵公司与腾讯直播合作的商业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人员配置与组织架构
>商家拓展手段与市场营销计划
>商家招募、培训、服务及管理的具体流程与资源配置
>制定至少1个季度的业绩目标
四、服务商引入商家的资质要求
1、私域流量要求:商家私域流量≥500,私域流量指商家在自有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微信个人号三个渠道中任意一渠道的粉丝数量。
2、商家资质要求:商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执照,营业执照需载明商家所推广的产品、服务所对应的经营范围;如商家所推广的产品、服务需要取得政府部门所颁发的资质、许可的,需相应提供必要的资质和许可。
五、试运营服务商
1、试运营服务商:机构提交资料通过审核,将收到平台通知成为试运营服务商;
2、试运营期:机构成为试运营服务商之日起至次月最后一天;
3、考核:
1)平台每月发布本月试运营服务商考核任务,试运营服务商完成本月考核任务的,次月与平台签约成为腾讯直播正式服务商;
2)试运营期没有完成每月考核任务的,试运营期结束后取消试运营服务商资格;
3)2020年5月试运营机构考核任务为:本月内完成100家有效商家入驻腾讯直播。
4、试运营期间要求:
1)平台为试运营服务商提供1个推广链接;
2)试运营服务商不允许发展代理,推广链接只可自用,不可提供给第三方机构用于推广,违者取消试运营资格;
3)试运营服务商完成本月考核任务,次月成为签约正式服务商后,本月引入的有效商家按正式服务商相关政策予以服务金结算。
六、正式服务商
1、正式服务商:完成试运营期考核,与平台正式签约的服务商。
2、考核与服务金:
1)平台每月发布本月正式服务商的考核任务,根据正式服务商本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级,根据服务商分级结算服务金;
2)服务金=当月拓展的有效商家数量*腾讯直播技术服务费单价*服务金返还比例;
3) 2020年5月服务商考核任务及服务金返还比例:
4)服务商降级:连续两个月考核为C级的服务商终止合作,停止结算服务金。
3、服务商激励
1)基础激励
2)其他激励
平台将在官方渠道不定期发布服务商各类激励政策,敬请关注。
4、说明
1)腾讯直播技术服务费单价:599元/半年(含税),平台有权根据业务情况对技术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
2)开通商家:指通过该服务商推广链接注册并支付技术服务费后,且开通腾讯直播权限的商家;
3)有效商家:获得腾讯直播权限30日内,使用腾讯直播开播1次及以上,至少有一场直播人气≥500且直播时长≥1小时的商家;
4)开通商家月开播率=月开播商家/开通商家总量。
七、KA服务商
1、KA服务商定义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服务商,即为KA服务商:
1)自有或代理品牌拥有线下实体门店集群或连锁实体商铺≥50家,线下实体门店店铺资料信息齐全,且品牌私域流量(公众号粉丝数量、微信群群成员数量、个人号好友数量以及企业微信号好友数量之和)大于5万;
2)自有或代理品牌年总销售额≥2亿元人民币;
3)微信支付平台上的日均交易笔数大于2000笔;
4)腾讯广点通年框客户。
2、KA服务商权益
1)免试运营:KA服务商无需试用期考核即可成为正式服务商;
2)考核保级:KA服务商成为正式服务商后,如每月完成的考核指标不满足第六条第2项所规定的B级考核任务要求,但满足下表所示的考核任务,则该服务商当月的考核结果为B级,服务金返还比例按照B级执行:
3)非服务金收益:KA服务商与平台在合作期间产生的非服务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GMV、用户打赏、服务套餐收费)的分配,以平台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其他政策为准;
4)其他平台政策公布的相关权益。
八、服务商秩序要求
1、服务商必须遵守平台发布的各项管理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腾讯直播服务商信用分管理规则》等,违反平台规则的服务商,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推广链接、冻结服务金结算、停止合作等;
2、服务商不得以“腾讯直播服务商”名义及从事与本项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未经平台允许不得自行开展对腾讯直播产品的折扣、促销、捆绑销售其他产品等活动,不得在媒体和社交平台上散布和传播未经官方确认或发布的与腾讯直播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腾讯直播事先确认或授权,擅自在宣传物料当中使用腾讯公司的任何商标、标识);对于违反上述情形的服务商,腾讯直播有权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腾讯直播将停止与其合作;
3、服务商在合作过程中必须保证合法经营,不得对其他服务商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扰乱平台的正常秩序,一经发现平台将与其暂停合作关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或向有权机关举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