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平台分成收益
(1)所有进入星级体系(达到一星及以上)的帐号均可在“网易号媒体开放平台—设置—帐号状态”中申请开通平台收益权限。(网易新闻版权签约自媒体除外)奖金收益额度与帐号流量、内容质量、星级等级相关;
(2)网易号平台分成收益主要参考网易号指数(阅读量、跟贴数、分享量等)、帐号星级等级、帐号内容原创度等多项维度综合考评计算;
(3)流量加成政策。结合平台活动,特定主题内容可以获得流量加成系数,获得更高的流量,进而获得更高收益。因此请网易号作者们关注平台活动公告;
(4)因违反平台规定而被封禁的帐号不再享受平台收益奖金,并取消所有历史收益(自媒体-公司类帐号如遇封禁,向平台寄送的提取未提现收益的发票做退回处理,不予打款)。
自媒体帐号收益可按日查看;
收益查看方式:我的收益-收益统计。
平台收益奖金计算周期为上一自然月26日至本自然月25日,在次月8日-15日可在收益后台操作提取本月的自媒体个人帐号、自媒体机构帐号、媒体帐号可提现收益(即网易号预扣预缴自媒体账号个人所得税金后的收益),每月8日-10日可提现本月的自媒体公司类帐号收益。
如:6月收益计算周期为5月26日—6月25日;6月收益奖金的提现日期为7月8日起开放。
自媒体帐号收益可按月结算,其中自媒体个人帐号、自媒体机构帐号、媒体帐号属个人形式提现,每月收益奖金在发放前,自媒体帐号的帐号运营人应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网易号提供增值税发票。自媒体帐号的帐号运营人应自行负担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等税费。网易号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自媒体帐号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金,将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支付予自媒体帐号。若自媒体帐号的帐号运营人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补税的,需补税款由自媒体帐号的帐号运营人自行承担。
如遇同一个身份证注册多个帐号、且多个帐号均产生收益时,将根据相关帐号产生的实际总收益对帐号运营人进行合并计税。
(1)登录网易号媒体开放后台,进入“我的收益-收益结算”版块;
(2)如您当前的网易号登录帐号此前未激活过网易支付(原名网易宝),页面中将有文字提示您激活网易支付账号。或在您点击提现按钮时也将提示您激活网易支付,激活方式请查看第三步。若您当前的网易号登录帐号已激活了网易支付,可以跳过此步骤;
(3)点击弹窗提示中的“立即激活”按钮或页面中的“立即激活”按钮,页面跳转至网易支付激活页面,请您按页面提示流程即可完成激活;
(5)确定提现后,在该页面的“收入提取记录”板块中将呈现您刚才的提现记录,当一笔提现记录的状态为“成功”时,金额即提现成功,此时您可进入您的网易支付查看金额到账情况。
7.4.2 自媒体公司帐号奖金提现流程(帐号入驻时以公司形式入驻的自媒体)
(1)登录网易号媒体开放后台,进入“我的收益-收益结算”版块;
(2)在提现弹出框中,请仔细查看窗口中的文案说明。自媒体公司帐号提现须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寄送至网易号,平台方可给您汇款;
注1:增值税专用发票名目(即发票内容)仅接受以下三种项目,请注意开票的大类与相关明细项,不可为其他名目(开票名目与以下内容不符将做退票处理,不予提现):
“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费”或“信息使用费”或“信息系统服务费”
“现代服务”或“其他现代服务”—— “信息服务费”或“信息使用费”
“生活服务”——“文艺创作服务费”或“创作费”或“稿费”
注2: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发票格式须为“发票大类”*“明细项”;如:“现代服务*信息服务费”、“生活服务*稿费”等。
(3)发票开票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天津网之易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3528865970;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071号 ;
电话:010-8255836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鑫茂支行;
帐 号:12050165670000000053
发票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 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区7号 网易北京研发中心
(4)收发发票方面我方已提供相应接口人,您在该窗口中输入您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名称)并点击确认后请联系该接口人,沟通收发发票等后续事宜;
(5)当您输入了相应银行账户信息并点击确认后,在该页面的“收入提取记录”板块中将呈现您刚才的提现记录,初始状态为“成功”。当我方收到贵司邮寄的发票后,即将现金奖励正式打入您银行账户中。此时您可进入您的银行账户中查看金额到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