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创作平台资费说明
(更新时间:2017\07\14 生效时间:2017\8\15)
各位阿里创作平台的内容创作者们(含原淘宝达人平台的达人朋友们):
随着淘宝内容化的发展,淘宝已经从一个追求效率交易平台升级成为追求乐趣的内容化、社区化的消费媒体平台和消费者社区。淘宝生态中也涌现出一批有优质内容生产能力,粉丝运营能力的内容创作者以及内容服务机构。为了更好的激励优质内容的生产,丰富多元、优质、原创的淘宝内容生态,2017年7月我们将全新升级内容开放平台,将从“淘宝原达人平台”升级为“阿里创作平台”,更好的赋能内容创作者和内容服务机构的成长和发展,作为赋能升级的一部分,平台的商业结算机制的也将全新升级。为更全面的了解阿里创作平台升级的信息,请详细阅读《阿里创作平台全新发布 未来三年将共享100亿佣金》,链接请戳https://h5.m.taobao.com/qn/pc/niuba-feeds.html#/detail/10295158?_k=d4j90u。
新的商业结算机制将会更好的激励多元价值的优质内容生产,包括能带给消费者更好的阅读体验,互动种草价值,以及更强消费者粘性等价值的内容,而不局限在激励带来成交价值的内容生产上,赋能内容生产者更自主的生产专业化、个性化的内容,并最大化实现内容的商业价值。故整体商业结算机制会根据不同场景下内容价值定位来制定结算规则,详细内容如下:
一、CPS基础结算规则:
1、拥有结算权限且未绑定机构的内容创作者(即原有结算权限且未绑定机构的原达人)适用如下规则:
场景 |
分成比例 |
备注 |
||
私域:淘宝直播、微淘 (关注动态流)、订阅号; |
1 阿里妈妈 |
3 阿里创作平台 |
6 内容创作者 (原达人) |
1. 部分淘宝公域场景是指,由淘宝定位为站内公域场景,且由阿里创作平台纳入结算体系的内容输出场景,不含特别说明排除的场景。 2. 公域场景中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买遍全球、淘宝短视频这六大场景会以内容价值进行动态奖励推广费,本规则不适用。 3. 天猫超市下推广的内容5天内可产生淘客链接,阿里创作平台按照1:4:5的比例向内容创作者(原达人)收取推广费的4成作为平台的技术服务费。5天后不再产生新的淘客链接,但不影响淘客链接15天追踪逻辑,符合15天追踪逻辑的订单,达人仍可获得50%的分成。 |
部分淘宝公域场景 |
1 阿里妈妈 |
4 阿里创作平台 |
5 内容创作者 (原达人) |
2、拥有结算权限且绑定机构的内容创作者(即原有结算权限且绑定机构的原达人)适用如下规则:
场景 |
分成比例 |
备注 |
||
私域:淘宝直播、微淘(关注动态流)、订阅号; 部分淘宝公域:(范围同上) |
1 阿里妈妈 |
2 阿里创作平台 |
7 机构+内容创作者(原达人) |
1. 该规则仅生效于机构绑定内容创作者(原达人)成功,且该内容创作者(原达人)有结算权限。 2. 其中7的部分为机构和绑定内容创作者(原达人)收入净额之和,需按机构和其绑定内容创作者(原达人)约定、且经其明确同意后的分成比例,由系统按其授权确认方式将收入净额分发给机构和绑定的内容创作者(原达人)。 |
二、动态奖励推广费计划
平台会加大对优质内容的奖励力度,针对6大场景(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淘宝短视频、买遍全球),平台将会根据内容价值进行动态奖励计划,整体动态奖励计划包括基础佣金收入激励和动态奖励推广费激励两部分构成。其中,5大场景(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淘宝短视频)保留达人20%的CPS基础佣金收入,买遍全球会保留单条内容的基础佣金收入(具体以买遍全球另行公示的商业结算规则为准)。这6大渠道的动态奖励推广费,由平台统一的资金池(总资金池包括但不仅限于淘宝CPS收入部分)根据内容价值(内容质量、消费者体验、商业价值等纬度综合评估)以动态奖励推广费的形式发放给内容创作者。具体规则如下。
针对有结算权限,且可将内容输出到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买遍全球、淘宝短视频等淘宝公域场景的内容创作者(原达人)适用如下规则:
场景 |
规则 |
备注 |
重点渠道: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买遍全球、淘宝短视频 |
基础佣金收入激励:阿里妈妈:淘宝:达人=1:7:2 |
1.创作者可获取CPS佣金中2的部分,淘宝获取CPS佣金中的7的部分,其中淘宝7中的部分将加入到各渠道动态奖励推广计划的总资金池(总资金池包括但不仅限于淘宝CPS收入部分)中,并根据各渠道动态规则发放给创作者。 2.该规则不适用于买遍全球,买遍全球商业结算规则以买遍全球另行公示的商业结算规则为准。 |
动态奖励推广费激励:平台根据内容质量、消费者体验、内容带来的商业价值综合评估一条内容的价值(包括但不仅限阅读情况、互动情况、引导种草或成交情况等),再根据内容价值分配收入,其中内容价值越高、内容越优质,内容获取的收入越高。 |
1.每条内容的收入从原先单一以成交为维度的佣金收入升级为基于更全面的内容价值评估体系的动态奖励推广费,内容创作者(原达人)可根据内容价值获取对应的收入,以此激励优质内容的生产。 2.拥有商家身份的内容创作者亦可参与动态奖励推广计划,系统将根据其输出到各前台场景的内容价值(不包含每条内容为内容创作者自己店铺及商品带去的价值)计算出每条内容的分值,再根据分值按内容分配收入。 3.针对拥有结算权限且绑定机构的内容创作者,动态奖励推广费净额亦由系统按照其授权确认方式将收入净额分发给机构和绑定的内容创作者(原达人)。 |
三、特别说明:
- 直播相关结算中,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未包括淘宝/天猫直播向原达人提供直播技术服务,仍需依照淘宝/天猫直播平台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 结算权限授权规则:已认证成为创作原达人、大咖、红人的内容创作者(原达人)享有平台整体的结算权限,或认证成为六大淘宝公域(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买遍全球、淘宝短视频)下某一场景的输出原达人,享有该场景的结算权限。
- 淘宝六大公域场景的动态奖励推广费在支付时,统一由阿里创作平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代扣代缴税金操作。
- 您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服务,若您于本说明确定生效之日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本资费说明明确的各项规则。
- 动态奖励推广费计划将于2017年8月15日开始生效(如有变动,平台将另行公示)。动态奖励推广费计划内测期间,平台将以达人后台消息的形式通知参与内测的内容创作者。敬请关注。
- 淘宝六大公域场景的动态奖励推广计划细则以各渠道公示为准。
FAQ:
1、如何才能获取更高的动态奖励推广费?
答:您生产、并推送到各前台场景的内容符合前台场景定位的、优质的、稀缺的、消费者认可的内容。各前台场景的内容方向另行通知,请关注论坛消息。
2、如何查看我从每个前台场景获取的奖励推广费?如何提现?
答:您可登陆daren.taobao.com查看每日预估推广费收入,次月22日后(以最终数据计算完成日期为准)可查看上个自然月的实际推广费次月月底前,次月月底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创作者平台或淘客联盟后台提现上个自然月的推广费。
3、我和机构进行了绑定,我该如何结算?
答:有结算权限且与机构有绑定关系的内容创作者,若为私域或者淘宝部分公域场景,则保留CPS基础结算部分、分佣比例为阿里妈妈:淘宝:机构:达人=1:2:6:1,其中6的部分为内容创作者(原达人)明确同意后由机构暂时代收,机构应按照其与内容创作者(原达人)自行协商、并在有效合约中明确约定的比例对该部分进行分配。
有结算权限且与机构有绑定关系的内容创作者,将内容输出到六大前台场景,则参与各前台场景的的动态奖励推广费计划。结算方式为各前台场景计算出内容创作者的税前收入、由平台进行代扣税,内容创作者税后收入(即净额)部分由系统按照内容创作者授权确认方式将收入净额分发给机构和绑定的内容创作者。
4、我的内容投放到首页CARD,是否能参与结算?
答:首页CARD(不包含首页2:1部分)属于部分淘宝公域场景,参考CPS基础结算规则,若为有结算权限且未绑定机构的内容创作者,分佣比例为阿里妈妈:淘宝:内容创作者=1:4:5;若为有结算权限且绑定机构的内容创作者,分佣比例为阿里妈妈:淘宝:(内容创作者+机构)=1:2:7,其中7的部分为机构和绑定内容创作者(原达人)收入净额之和,需按机构和其绑定内容创作者(原达人)约定、且经其明确同意后的分成比例,由系统按其授权确认方式将收入净额分发给机构和绑定的内容创作者(原达人)。
5、我通过V任务接单获取的收入会怎么结算?
答:内容创作者与商家之间以一口价的形式达成合作,任务成功后,任务酬劳全额支付给创作者。
特殊说明:部分合作业务方会参与创作者任务酬劳分成,具体分成比例说明,其业务方会定向通知。
6、六大场景(淘宝头条、有好货、必买清单、爱逛街、淘宝短视频、买遍全球)结算方式调整后,我的收入有什么变化?
答:6大场景结算调整后,相比调整前按照CPS固定成交佣金比例结算的方式,新的按照内容价值进行分佣,您的收入可能会出现增加、减少、持平的情况,举例如下(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原收入 |
现收入 |
||
基础部分 |
动态奖励推广费部分 |
合计 |
|
CPS70% |
CPS的20%(除买遍全球) |
根据内容价值动态奖励部分超过原来CPS50% |
>70% |
根据内容价值动态奖励部分等于原来CPS50% |
70% |
||
根据内容价值动态奖励低于原来CPS的50% |
20%-70% |
阿里创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