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鲁班电商保证金及费用支付
1.保证金条款
a.您在鲁班电商平台开展经营前须依照平台规则,交纳保证金,用以担保您在平台中的经营行为不存在任何违法、违约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并及时解决您方产品、服务售中、售后的消费者投诉。您须在点击确认本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照公司指定方式支付。
b.如未在约定日期前交纳鲁班电商商家保证金,公司有权不予开通权限或限制您方相应产品、服务的经营。您理解,法律、法规对产品、服务经营的主体资质、内容等有严格规定,您交纳保证金并不代表公司一定会为您的产品、服务经营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c.先行赔付:指用户投诉您有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他违反对用户承诺的行为时,服务方有权根据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和鲁班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及用户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以普通人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判断您是否应当承担赔付义务,若是,则服务方有权直接从商家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赔付给用户。服务方如使用您支付的保证金对用户先行赔付的,除非该用户向公司退还相应的赔付金额,否则公司无需向您退还,且您应按照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或鲁班平台相关规则的要求补足相应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若您未予以补足的,服务方有权从您未结算款项中予以扣除,若不足以补偿服务方损失时,服务方保留继续向商家追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d.若因您的产品、服务内容违法违规导致服务方被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查处并处罚的,您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公司有权将处罚金额直接从您缴纳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且您必须在5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否则服务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e.如您的行为有违服务承诺、平台规则以及与公司签署的其他协议等情形的,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者相当于公司损失的金额。
f.保证金的退还
i若您申请终止鲁班平台信息技术服务,在您与用户之间产生的所有订单完成、所有索赔(如有)完结且已经完成交易的所有商品质保期均届满后,您可以发起退还保证金的申请。自合作终止的三个月后,符合审批条件(如申请的材料齐全、信息完整无误、签字盖章完整、无未结算完的结算单等)的,鲁班平台将扣除依据相应规则应扣除的费用,将保证金余额返还至您支付保证金的账户中。
ii若您因为存在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者平台规定的行为而被鲁班平台清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技术服务费:鲁班平台工具提供的自助建站服务与管理等服务均不收取您任何服务费用。
条款内容截止发布日期未变化,最终解释权归今日头条所有